信用中国显示:8月27日,河北省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[饶市监处罚(2025)103号],对饶阳县殡葬馆向逝者遗属或代理人收取抬尸费的违法行为,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8870元及罚款163310元的行政处罚。
2025年7月10日,饶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饶阳县殡葬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,发现该殡葬馆未执行《关于印发河北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(冀发改公价规(2023)2号)文件的规定进行收费,本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,执法人员对刘庆雨进行询问调查,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邮材料,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不执行政府指导价、政府定价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材料,确定其违法事实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三十九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第四十一条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第九条第六项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,第十六条之规定做出上述处罚决定。据了解,饶阳县殡葬馆属于民政局下属企业,开办资金730.1万元,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。